经济债务
东莞前4月破获132宗金融犯罪案 刑事拘留391人

  据东莞市公安局近日通报,2017年1至4月,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金融领域犯罪案件132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391人。

  2017年1月,广东省公安厅在全省部署开展“飓风2017”打击金融领域突出犯罪专项行动。东莞市公安局结合我市实际,迅速成立打击整治金融领域突出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该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黄锡明任组长。东莞市公安局还制定下发了《东莞市公安机关打击金融领域突出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提出了工作要求,确保了我市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与实施。

  2017年1至4月,在打击金融领域突出犯罪专项行动中,东莞警方共破获9宗网络传销及集资诈骗犯罪案件,刑事拘留28名犯罪嫌疑人;破获4宗非法洗钱犯罪案件,刑事拘留7名犯罪嫌疑人,冻结1668万元资金,涉案资金总额高达73亿元;共破获6宗假币犯罪案件,刑事拘留11名犯罪嫌疑人,收缴假币10万多元;共抓获62名涉嫌虚开发票犯罪嫌疑人。

  东莞市公安局通报指出,接下来,全市公安机关将继续扩大线索来源,着重对历年来的涉金融领域重点人员及场所等进行深入排查。各警种将加强协作,共同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力争破获一批影响大、涉案范围广的金融领域犯罪案件。同时,东莞警方将依托正在全市开展的“以案说防”活动,提高群众对涉金融领域犯罪的防范意识,认清金融类犯罪本质,提高社会防控能力,推动预防打击工作深入持久发展。

    案例一

   查处特大传销组织 刑事拘留11名骨干成员

  2017年3月,东莞市公安局莞城分局成功打掉一个特大网络传销组织,捣毁传销窝点5个,刑事拘留骨干成员11人,解救被非法拘禁受害人20人,实现了莞城“飓风2017”打击涉网络金融犯罪和涉黑恶犯罪专项首战告捷,为全市打击金融领域突出犯罪工作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付某某等11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经检察机关批准被执行逮捕。

  据警方查明,以王某为首的“合作创业”传销组织,日常由付某某在招聘网站通过网上招聘等形式,诱骗受害人前来面试,然后对其进行非法拘禁和集中授课、洗脑甚至恐吓,强迫受害人接受他们的传销理念并交纳4500元加盟费以及发展下线。新加盟或发展1~2个下线的为E级(直接提成15%),发展3~7个下线的为D级(直接提成20%,间接提成5%),发展8~64个下线的为C级(直接提成30%,间接提成10%),发展65~199个下线的为B级(直接提成40%,间接提成12%),发展200个以上下线的为A级(间接提成10%)。

  警方指出,传销组织利用亲情、乡情、友情,教唆参与者以“善良的谎言”将亲朋好友诱骗参与传销。骗局败露以后,直接导致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信任度丧失,许多家庭被传销拆散,夫妻相向,父子反目,邻里不和,朋友成仇,参与传销者钱财被骗,甚至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传销行为极大地破坏了社会的道德基础和诚信体系,其采取的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加强对参与人员的人身控制,极易引发大量扰乱社会治安案件以及刑事犯罪案件。

   案例二

  破获特大虚开发票案 涉案金额超10亿元

  2017年4月,东莞市公安局谢岗分局破获东莞市某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东莞警方出动上百名警力,在深圳市一举端掉该团伙3个窝点,抓获9名犯罪嫌疑人,初步查明涉案金额超过10亿元。

  2月28日,谢岗警方接到东莞市国税局谢岗分局提供的线索:东莞市某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东莞市某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警方侦查发现,两家公司的法人股东中均有一名叫罗某的男子且为同一人,两家公司均有工商登记但没有实体公司存在,且两家公司均有向其他公司开具大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警方进一步侦查发现,樟木头镇东莞某迪电子公司有向公安机关正在调查的东莞市某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嫌疑。4月6日,谢岗警方组织警力突查这家公司,缴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票额100362元。经对该公司的黄某进行审讯,黄某反映发票是向一名叫“甘小姐”的女子购买的。

  4月7日,谢岗警方组织警力,在佛山将这名“甘小姐”抓获,经过连夜突审,终于掌握了“甘小姐”所在犯罪团伙的成员信息与及她的幕后产业链。

  4月10日,谢岗警方凌晨组织了一百多名警力,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与国税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前往深圳龙岗区,经过与嫌疑人斗智斗勇,于10点左右一举端了该团伙的3个窝点,抓获2男7女共9名嫌疑人。该团伙窝点位于深圳龙岗区爱联社区某大厦的18楼、9楼、6楼,警方当场起获作案手机34部,电脑4台,电话机、电话卡及企业人员电话资料约20万条,空白发票、金锐盘8个,公章20多个,开具发票1200多张,票面金额1600多万元。后经初步梳理,该案涉及空壳虚开发票的公司147家,目前梳理下家涉及15个省320多家公司,涉及进、销项增值税发票涉案总金额超10亿元人民币。

    案例三

  跨省打掉制贩假币团伙 抓获5名疑犯

  4月29日,东莞警方在江西省赣州市捣毁一个制贩假币的窝点,当场抓获制贩假币的犯罪嫌疑人余某山,收缴假币面值共69570元。

  2017年1月,东莞警方发现一条假币犯罪线索,有人在虎门镇通过网络购买假币。警方调查发现,假币来源于江西省赣州市,由快递送到虎门镇。东莞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进一步侦查,初步锁定了叫余某山的制贩假币犯罪嫌疑人。

  4月29日,东莞市公安局民警在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一处租用房屋内抓获犯罪嫌疑人余某山,收缴用作伪造假币的电脑两部、打印机11台,面值20元假币69570元。随后,江西警方通过东莞市公安局提供的线索,抓获了该制贩假币的另外3名同案犯李某柏、钟某天、钟某以及快递点协同运输假币人员袁某亮。

    案例四

  端掉活跃的地下钱庄 涉案金额高达60亿元

  3月1日,东莞市公安局成功侦破一宗地下钱庄案,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冻结90个银行账户资金共687万元。据东莞警方调查,该案中,涉案金额高达60亿元。

  据东莞警方调查,该案中,犯罪嫌疑人黄某琼等人自2010年年初开始进行非法买卖外汇,主要活动范围为东城、石碣和高埗等地。黄某琼等人的客户大部分是工厂,他们收取外币支票或现金,然后进行兑换,从中赚取汇率差价。

  【法律拓展】

  拘留分类

    1、行政拘留

  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

    2、刑事拘留

  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

  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若审理后被无罪释放,被逮捕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

    3、司法拘留

  一种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或法院执行过程中,对妨害诉讼活动(如:作伪证、冲击法庭、妨害证人作证、隐匿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逃避执行)等,由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属于强制措施,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最高期限为十五日,由法院将被拘留人交公安机关看管,不服的可向法院申请复议,拘留期内,由法院决定提前解释或期满释放。

  司法拘留还有一种: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对严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负民事责任的行为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由此可见,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拘留,是人民法院以国家的名义,对严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的行为人的人身自由加以短期限制的一种惩罚方法。它是民事制裁中最为严厉的惩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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