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债务
东莞多家屠宰场制作贩卖注水牛肉 农业农村部:15人被刑拘

  针对媒体报道的广东省东莞市有多家屠宰场制作贩卖注水牛肉事件,农业农村部5月3日通报称,目前警方已抓获涉案人员32人,刑事拘留15人。

  4月11日,深圳电视台对广东省东莞市茶山镇、清溪镇和黄江镇3家活牛屠宰场制作、贩卖注水肉的行为进行了报道。据深圳电视台《第一现场》节目显示,蹲守在屠宰场隐蔽角落的记者,目击了屠宰场工作人员拿起铁锤击杀牛、放干牛血之后,在牛胸部注水的行为。

  深圳电视台称,报料人说,在这三家屠宰场进行屠宰的每头牛基本都会注水,一般按照1斤肉打1两水来操作,但现场的工作人员也会根据牛的品种“具体操作”,比如说水牛,一般会比黄牛注得更多。报道称,注水牛肉有多半销入深圳市场。

  对此,5月3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广东东莞部分屠宰场注水牛肉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称,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已抓获涉案人员32人,刑事拘留15人。农业农村部批示要求加大督办查处力度,坚决取缔非法屠宰厂(场)。

  通报称,事件发生后,广东省农业厅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责成东莞市农业局迅速开展应急处置,派工作组现场督导,并在全省范围内迅速开展牛羊屠宰专项整治。东莞市农业局在当地市委、市政府组织下,立即会同公安部门,对清溪镇、茶山镇、黄江镇屠宰场牛肉注水问题进行查处,查封待宰牛羊,关停3家涉事屠宰场,移交公安部门调查取证;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对存在屠宰操作不规范、环境卫生条件差等问题的8家牛羊屠宰场停业整顿。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已抓获涉案人员32人,刑事拘留15人。

  通报显示,据查,茶山镇屠宰场从2018年2月27日开始营业,至4月10日期间共屠宰活牛405头,注水15头,出场牛肉全部在东莞市销售。清溪镇屠宰场从2015年6月1日开始营业,每天屠宰活牛5-6头左右,该屠宰场从2018年2月上旬开始注水,注水活牛数量占日屠宰量50%左右,出场牛肉销往东莞、深圳等地。黄江镇屠宰场从2013年1月开始营业,每天屠宰活牛10头左右,该屠宰场从2017年7月开始注水,注水活牛数量占日屠宰量50%左右,出场牛肉销往东莞、深圳等地。

  通报指出,此次事件反映出一些地方屠宰管理中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场外屠宰、注水等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各地要认真吸取教训,深刻总结经验,进一步提升屠宰监管能力。农业农村部要求各地要及时将此次事件查处情况通报本地屠宰厂(场),要求屠宰厂(场)引以为戒,加强自律、诚信守法经营,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屠宰企业监管,切实做好生猪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坚决制止生猪屠宰厂(场)将场地出租用于宰杀牛羊的行为。

  农业农村部表示将于近期部署开展新一轮“扫雷行动”,各地要继续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的排查力度,强化部门联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法律拓展】

  被判处拘役 是否会留 案底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是会留案底的。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都是监禁刑罚,而罚款、剥夺整治权利等属于非监禁刑,是刑罚的两大类。拘役就是刑期比较短而已,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6个月以上15年以下的是有期徒刑了。拘役四个月和有期徒刑六个月性质一样的,只是刑期长短不一,导致叫法不一。

  二、拘役的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中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由于拘役剥夺犯罪人的自由,所以与管制具有明显区别。由于拘役是刑罚方法,所以它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适用期限上都有明显区别。

  4、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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